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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业务
<二>商标异议
发布时间:
2018年4月23日
韩国法律律师
Tags: 商标异议
(一)商标异议的概述
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。凡符合《商标法》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,商标局均予以初步审定,并发布于中国的官方期刊《商标公告》之中。
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,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发布核准注册公告,核发《商标注册证》。异议成立,商标不予注册,被异议人对异议裁定不服,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不予注册复审。
(二)可以提出异议的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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